近年來,川渝兩地鐵路營業里程不斷擴大,開行速度和密度快速提高,對鐵路安全運營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5月1日起,《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成為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
5月23日,重慶市交通局、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成都局集團公司聯合組織舉辦宣貫會議,對《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進行了專題解讀。
目前重慶市鐵路營業里程2394公里,鐵路網復線率71%,其中,高鐵通車里程839公里,已基本形成“一樞紐十一干線”的路網格局,覆蓋30個區縣,可直達成都、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全國主要城市。
“該《條例》作為重慶市首次發布關于鐵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對于建立健全全市鐵路安全管理體制機制,規范鐵路沿線生產生活行為,深化川渝協同立法實踐,保障鐵路安全暢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重慶市交通局副局長萬雅芬介紹,《條例》分為總則、建設安全、線路安全、運營安全、協作機制、法律責任7章,共58條。明確了鐵路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設置管護責任等方面內容,并對危險性大的行為作出禁止。
其中,《條例》明確禁止實施危害鐵路運營安全和站車秩序的9類行為,包括:
(一)攀爬鐵路線路設施設備,擊打鐵路行車設施設備;
(二)干擾檢票閘機或者車門開、關,強行進出檢票閘門、上下列車;
(三)擅自跨越鐵路線路或者進入其他禁止通行區域;
(四)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乘務室等工作區域或者設備管理、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
(五)毆打、謾罵、侮辱鐵路工作人員;
(六)違反疫情防控規定;
(七)圍堵列車、阻礙發車等影響列車正常運行;
(八)在禁止吸煙的列車、列車禁煙區域內使用產生煙霧的香煙替代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危害鐵路運營安全的行為。
違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月20日,第四代吉利醇氫電動轎車交車儀式在張家口市民廣場舉行,首批36輛醇氫電動轎車正式交付,主要應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據了解,張家口市大力鼓勵出租車經營者自愿更換電動出租車。目前,全市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達1137輛,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來,張家口市鞏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進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車和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不斷優化城市綠色出行環境,推動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筆者在張家口市橋西區展覽館公交站看到,一輛輛車牌上印有“F”標識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從身邊駛過,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目前,全市擁有綠色能源公交車2050輛,占公交車輛總數的90.4%,主城區綠色能源公交車輛占比100%。”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已投運氫燃料電池公交車444輛,位居全國首位。 該市不斷豐富氫能交通應用場景,氫燃料電池重卡已應用于當地煤炭運輸服務以及建筑垃圾倒運領域。目前,該市有氫燃料電池提供動力的物流車725輛、牽引車3輛、倉柵車40輛。“動力系統由本地企業生產制造,具有快速加氫、功率高、續航里程長等優勢。”張家口億華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李靖介紹,氫燃料電池重卡每加滿一次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