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渝北區應急管理局公示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3·16”一般坍塌事故調查處理結案情況,具體如下:
2024年3月16日17時10許,在渝北區龍溪街道轄區,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項目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27.8萬。
接事故報后,區應急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總站、區住房和城鄉建委、龍溪街道辦事處、新牌坊派出所等單位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的相關規定,經渝北區政府授權委托,成立了由區應急局牽頭,區政府辦、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住房和城鄉建委、龍溪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人員參加的重慶軌道交通4號線西延伸段工程土建3標“3·16”一般坍塌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同時,邀請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渝北區紀委監委、渝北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重慶市應急管理專家庫3名專家作為專家組成員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目前,該起生產安全事故,已經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批復結案。現向社會公示: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系開挖面拱頂圍巖失穩掉落。事故區段隧道圍巖呈近水平狀,局部巖石層間有地下水的浸潤作用,隧道拱頂開挖后水平巖層被切斷,初支完成面至掌子面間距超過《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致使巖腔空間距離過大,懸臂巖體自重相應增加;開挖工序完成后未采用砼對巖面進行及時封閉;破碎錘機械鑿巖振動,加速水平巖層間離層;拱頂圍巖在重力作用下卸荷離層斷裂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違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作業。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違反《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4.5.2隧道開挖施工工藝1破碎開挖(3)和4.5.3 隧道開挖施工操作要求(1)進行施工,導致事發時隧道初期支護完成面與開挖掌子面間距離超過3.5m,不符合該方案規定的隧道初期支護完成面與開挖掌子面間距為 2.5m的要求。
2. 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督促支護班組按照《大慶村站~花卉園站區間礦山暗挖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4.6.2和4.6.4的要求用砼對巖面進行封閉,在開挖施工前未用砼對預留區域的巖面進行封閉。
3. 隱患排查不到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開挖面拱頂巖石失穩掉落的安全隱患,導致事故發生。
4. 未依照規范標準實施監理。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未依照《地下鐵道工程施工標準》(GB/T51310-2018)10.4.3.3及設計單位要求實施監理。
二、事故處理情況
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處以伍拾柒萬伍仟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處以伍拾柒萬伍仟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郝某某處以罰款陸萬叁仟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技術負責人劉某某處以罰款肆萬陸仟貳佰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李某某處以罰款貳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專業監理工程師宋某某處以罰款貳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渝北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6月20日,第四代吉利醇氫電動轎車交車儀式在張家口市民廣場舉行,首批36輛醇氫電動轎車正式交付,主要應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據了解,張家口市大力鼓勵出租車經營者自愿更換電動出租車。目前,全市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達1137輛,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來,張家口市鞏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進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車和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不斷優化城市綠色出行環境,推動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筆者在張家口市橋西區展覽館公交站看到,一輛輛車牌上印有“F”標識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從身邊駛過,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目前,全市擁有綠色能源公交車2050輛,占公交車輛總數的90.4%,主城區綠色能源公交車輛占比100%。”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已投運氫燃料電池公交車444輛,位居全國首位。 該市不斷豐富氫能交通應用場景,氫燃料電池重卡已應用于當地煤炭運輸服務以及建筑垃圾倒運領域。目前,該市有氫燃料電池提供動力的物流車725輛、牽引車3輛、倉柵車40輛。“動力系統由本地企業生產制造,具有快速加氫、功率高、續航里程長等優勢。”張家口億華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李靖介紹,氫燃料電池重卡每加滿一次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