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按照要求操作可能產生的風險
1、不按要求進行車輛存放或電池存放,可能造成車輛或動力電池進水、電池漏液、短路、冒煙、著火、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車輛電池S0C值超過70%時長期擱置,電池容量衰減快,電池冒煙、著火的風險增高;車輛電池SOC值低于40%時長期擱置,電池過放風險增高;待報廢車輛電池S0C值偏高,安全風險變大,極端情況下可能導致電池冒煙、著火。
2、不及時處理動力電池故障報警,繼續使用可能導致電池損壞、短路、冒煙、著火、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
3、不按要求進行均衡保養,電池S0C值精度變差,同時電池電芯一致性變差,電池可用容量和車輛續航里程減少,可能導致車輛拋錨。
二、新能源擱置車輛存放場地要求
1、存放場地:停車場地應遠離加油站、加氣站、加氫站,高壓電網、熱源、潮濕、腐蝕性氣體及易燃易爆物質堆放的區域,停車場應通風良好、排水良好,無積水,車輛避免存放在樹葉、樹枝、絮狀物等雜物掉落或堆積環境。停車場應有視頻監控裝置及人員定期巡視機制。擱置車輛停車場應遠離居民區或人群聚集區。動力電池如單獨存放,存放倉庫應符合國家環保、消防等相關規定,動力電池應存放在平整的絕緣地面上,不得疊放、倒置或臥放。且不受陽光暴曬、不受雨淋、雪蓋,并避免與任何液體、導電體及有害物質接觸,應與其他物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2、存放環境溫度要求:零下35℃至45℃。
3、消防設施:停車場應配備完善的消防設施,滅火裝置應保證可隨取隨用,配備充足的消防用水。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應有足夠的安全間距,參考《GB50067-2014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車輛間距應不小于1.5米。長期擱置車輛、待報廢車輛和故障維修車輛均應單獨劃定區域停放,遠離正常使用車輛。
三、新能源閥置車輛存放和維護要求
根據擱置時長分類處理要求如下:
1、擱置時長在6個月以上車輛,需將電池從整車上拆下(注意調整電池S0C值在40%~70%區間,盟固利電池和億鵬電池S0C值在40%~60%區間,嚴禁使用非正常方式消耗電池電量),妥善存放,并結合電池廠家每個月檢查電池電壓、每3個月進行維護保養。
2、擱置時長在6個月以下車輛,按以下要求執行:
1) 車輛狀態:擱置前確認無電池異常報警,低壓下電后整車高壓系統接觸器處于斷開狀態,調整電池S0C值在40%-70%區間(盟固利電池和億鵬電池為40%~60%區間)。嚴禁使用非正常方式消耗電池電量,否則易引發整車著火、人員傷亡等危害。
2) 月度檢查:車輛每月上電查看車輛儀表狀態,要求無動力電池相關報警,若有動力電池相關報警,必須立即處理。
3) 電池均衡維護:每3個月對電池進行均衡維護,電池均衡維護期間,應有專人監控、看護,如遇異常應及時處理。
四、車輛恢復運營前檢查要求
車輛電池系統未進行全面檢查之前,車輛切勿上電行車,檢查要求如下:
1、動力電池狀態檢查,車輛運行前需檢查電池箱、高壓盒、冷卻系統狀態。
2、車輛電池報警信息檢查,上電查看車輛儀表,應無動力電池相關報警。
3、開展一次電池均衡維護,在車輛運營前,按照各廠家產品電池均衡方法開展一次均衡,并進行一次滿充(校準SOC)。
6月20日,第四代吉利醇氫電動轎車交車儀式在張家口市民廣場舉行,首批36輛醇氫電動轎車正式交付,主要應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據了解,張家口市大力鼓勵出租車經營者自愿更換電動出租車。目前,全市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達1137輛,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來,張家口市鞏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進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車和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不斷優化城市綠色出行環境,推動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筆者在張家口市橋西區展覽館公交站看到,一輛輛車牌上印有“F”標識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從身邊駛過,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目前,全市擁有綠色能源公交車2050輛,占公交車輛總數的90.4%,主城區綠色能源公交車輛占比100%。”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已投運氫燃料電池公交車444輛,位居全國首位。 該市不斷豐富氫能交通應用場景,氫燃料電池重卡已應用于當地煤炭運輸服務以及建筑垃圾倒運領域。目前,該市有氫燃料電池提供動力的物流車725輛、牽引車3輛、倉柵車40輛?!皠恿ο到y由本地企業生產制造,具有快速加氫、功率高、續航里程長等優勢。”張家口億華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李靖介紹,氫燃料電池重卡每加滿一次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