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專家論證會及廣佛協同立法座談會在佛山召開,聽取來自省人大、省直部門及廣州市人大相關立法咨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寧,佛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偉,佛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軌道交通局、自然資源局、鐵投集團等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伴隨軌道交通項目越來越多,佛山亟需為城市軌道交通立法。《條例》作為廣佛協同立法的首個項目,于去年正式啟動,廣佛兩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悉心指導下,以《條例》的制定為契機,共同探索推進兩市協同立法機制的實踐運行,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條例》旨在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高質量發展。目前,《條例》已提交佛山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二次審議,并結合前期的修改意見形成了草案修改二稿。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今天實地考察后,發現佛山地鐵環境好、服務好,非常有特色。”21日上午,與會一行實地考察了佛山地鐵2號線、在建的佛山地鐵3號線等佛山軌道交通建設情況,余建紅對佛山軌道交通建設表示贊賞,并肯定廣佛協同推進城市軌道管理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隨后,專家論證會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行,省人大、省直部門、廣州人大的相關立法咨詢專家通過遠程視頻對《條例》草案修改二稿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其中,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原主任委員張宇航提出要增加更多便民利民的措施,在設施規劃建設中體現“立法為民”原則;省交通運輸廳有關工作人員提出要增加運營安全的條款,進一步補充和完善《條例》內容;暨南大學法學院黨委委員、教授高軒提到《條例》整體結構及如何更好體現廣佛協同的問題等。
專家論證會現場,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繼表態,將充分進行研究并消化吸收專家們的意見和建議,同時繼續征求相關意見,持續修改和完善《條例》內容。據悉,《條例》將于今年9月提交佛山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三次審議。
6月20日,第四代吉利醇氫電動轎車交車儀式在張家口市民廣場舉行,首批36輛醇氫電動轎車正式交付,主要應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據了解,張家口市大力鼓勵出租車經營者自愿更換電動出租車。目前,全市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達1137輛,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來,張家口市鞏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進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車和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不斷優化城市綠色出行環境,推動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筆者在張家口市橋西區展覽館公交站看到,一輛輛車牌上印有“F”標識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從身邊駛過,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目前,全市擁有綠色能源公交車2050輛,占公交車輛總數的90.4%,主城區綠色能源公交車輛占比100%。”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已投運氫燃料電池公交車444輛,位居全國首位。 該市不斷豐富氫能交通應用場景,氫燃料電池重卡已應用于當地煤炭運輸服務以及建筑垃圾倒運領域。目前,該市有氫燃料電池提供動力的物流車725輛、牽引車3輛、倉柵車40輛。“動力系統由本地企業生產制造,具有快速加氫、功率高、續航里程長等優勢。”張家口億華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李靖介紹,氫燃料電池重卡每加滿一次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