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交通運輸創新聯合體的建設方興未艾,其建設模式、運行機制、治理體系都還在探索階段。建議行業層面推動高質量建設創新聯合體,助力解決交通運輸科技創新中機制約束、產研脫節、協同低效等問題。本文梳理了現有創新聯合體的建設實踐,分析了建設創新聯合體的挑戰,提出推動建設交通運輸行業創新聯合體的思路建議。
各級各方面積極開展創新聯合體建設實踐
創新聯合體是多主體聯合攻關的有效組織形式,一般由領軍企業主導,聯合產學研各方,通過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平臺、中心、實驗室等形式開展聯合創新活動。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2021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再次強調,加快構建龍頭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設創新聯合體已經成為國家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
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各方面各主體已經在行動。部委層面,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農業農村部、住建部、國資委等部門已出臺相關政策,通過科技計劃項目支持、行業科研平臺申報、創新資金補貼、知識產權歸屬與收益分配指導等手段,鼓勵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地方層面,浙江、江蘇、上海、山東、湖北、江西、廣西、陜西、甘肅等地制定發布了專門的創新聯合體組建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綜合來看,地方政府對于創新聯合體的建設探索更為具體。組建條件上,強調創新聯合體需由具備較強的創新組織能力、高水平研發人才隊伍聚集能力、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能力的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運行方式上,強調以明確的攻關任務為導向,構建市場化、制度化的運行機制。政策支持上,提供包括項目、資金、平臺、人才在內的多元化支持政策。據不完全統計,交通運輸行業已成立近10家創新聯合體,主要針對交通基礎設施、交通裝備領域智慧、綠色、安全發展關鍵技術攻關。例如,廣西交科集團牽頭,聯合9家企業、7所高校和1家科研機構組建了“新一代交通基礎設施綠色智慧建管養技術及產業化創新聯合體”;江蘇交控聯合騰訊、華為等6家科技企業共同成立數字交通聯合實驗室即數字交通創新聯合體。
交通運輸行業創新聯合體建設多重挑戰待解
建設創新聯合體的行業共識與資源合力尚未形成。交通運輸行業尚未形成建設創新聯合體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廣泛共識,對于交通運輸創新聯合體的內涵界定、功能定位、組建方式、支持政策尚不明確,圍繞行業基礎研究與共性關鍵技術進行攻關的跨領域、大協作、高強度創新聯合體動員能力沒有形成。部委間、央地間、政企間、產研間政策聯系、資源協調、溝通渠道尚不夠暢通,“政、產、學、研、用”聯動機制尚待完善。推動建設行業創新聯合體的項目、資金等資源保障合力尚未形成。
行業創新聯合體組建運行與治理機制尚不成熟。創新聯合體的組建方面,如何評定牽頭的科技領軍企業、如何以企業為主導建立更為緊密的產學研長效合作機制等都需要進一步研究。運行方面,創新聯合體在資金投入與流動方式、信息溝通與知識分享、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機制仍然需要探索。治理方面,如何平衡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關鍵:政府過多干預容易出現形式化聯合的問題,缺乏持續的利益紐帶牽引;如果充分交給市場,則以逐利為目標的企業難以主動承擔周期長、回報慢的基礎性、公益性重大關鍵技術研發,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仍然難以解決。
現行科研體制機制對創新聯合體建設尚存制約。科技管理、人才流動、資金使用、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科研體制機制尚不足以充分支撐創新聯合體體系化的組織模式和實體化的運行模式。例如,在行業重大科技創新立項、評估、資助、鑒定、扶持、退出等環節,企業參與度較低,難以成為主體,市場作用難以發揮。科研院所在經費使用、收入分配、人員招聘、崗位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權仍然不夠,行業人才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跨區域流動仍受到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各方面制約。科技創新評價“破四唯”與“立新標”問題緊迫,對高校及科研院所面向產業橫向合作以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價值的鼓勵重視不夠。
行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結構尚需優化。行業科技人才隊伍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交通科技人才規模龐大,形成了創新“高原”。另一方面,交通運輸行業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等“高峰”仍然緊缺,在兩院院士、“百千萬人才工程”等國家級人才評選中競爭力不強。同時,人才分布區域失衡的趨勢更加明顯。2020年,北京、上海、廣東3省份公路水路交通科技人才數量占全國總量的37%,比中部、西部、東北三大板塊之和還要多。此外,行業層面對用人主體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支持仍然不足。
有關思路建議
完善頂層設計,協同一體推進。一是明確發展定位。凝聚行業共識,以創新聯合體作為提升行業科技創新體系效能的重要突破口,將其打造為組織科研橋頭堡、產研融合孵化器、高端人才增長極、政策創新試驗田、開放創新示范窗。二是形成建設合力。建議由交通運輸部牽頭,統籌“一部三局”創新資源,盡快啟動交通運輸創新聯合體建設的論證研究工作,完善行業創新聯合體建設發展頂層設計。同時,建議構建多方協作機制,聯合相關部委建立部際橫向協商機制,會同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建立縱向協調機制,構建政府部門、交通企業、高校院所對接機制,形成科研項目、科學裝置、產業政策、人才政策、研發資金等資源保障,盡可能消除創新聯合體建設運行中的行政化壁壘。三是強化分類引導。建議由交通運輸部統籌組織行業領軍企業、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大學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組建綜合交通高能級創新聯合體,通過“揭榜掛帥”等多種形式支持其申請承擔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聚力攻堅綜合交通關鍵共性技術和基礎前沿技術。同時,協商地方政府結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鼓勵當地特色交通科技企業牽頭組建交通各領域創新聯合體,攻關專項“卡脖子”關鍵技術。
創新體制機制,激發聯合效能。一是創新組建機制。實施目標任務牽引。建議由交通運輸部組織梳理發布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共性、基礎底層等“卡脖子”技術攻關任務,聯合地方政府、行業企業、高校院所共同打造交通運輸“創新公地”,鼓勵創新聯合體向“創新公地”發起攻堅。完善組織架構,通過備案審查等環節引導聯合體成員結合優勢資源與技術特長,建立合理的運行組織架構。二是創新運行機制。健全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監督創新聯合體做好組建、運行、退出全過程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的制度設計。健全資金投入與使用機制,建議通過設立“聯合體專項”等重大攻關任務,采用定向組織的方式給予資金補助。同時,會商相關部門利用稅收優惠等激勵手段,鼓勵創新聯合體不同主體間利用股權投資、項目投資等多種方式共同出資,組建創新聯合體發展基金。健全收益分配與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監督規范創新聯合體以契約合同的方式規定收益與知識產權分配機制,引導創新聯合體建立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與糾紛解決機制,對投機、毀約等行為納入行業信用監管范疇。三是創新治理機制。加強創新聯合體組建的備案審核、運行服務、監督和考核,可派駐政府代表,協調政策對接、資源調配等工作,借助第三方評估,建立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考核機制。
優化科研環境,引導持續發展。一是深化科研體制機制改革。推進使命導向科研管理體制改革,建議對科研院所實行有別于普通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度,實行目標評價模式,突出使命導向,制定授權清單。優化科技評價機制,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和程序規范,對參與重要創新聯合體研究任務、作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在職稱評聘中給予傾斜。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議出臺創新產品“首試”“首用”支持政策,建立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在線交易平臺。加強科研人員收益分配激勵,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長期激勵機制,提升從事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員基礎待遇。二是加強關鍵要素保障。建議優先支持創新聯合體申報行業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劃撥專項科研資金支持創新聯合體開展技術攻關,豐富創新聯合體研究財政補貼形式,建立中央部門、地方政府、企業、高校院所資金拼盤機制。依托創新聯合體開展院士后備人才等高端人才培養,引導支持院士優先在創新聯合體設立院士工作站。依托創新聯合體建立高層級海外人才引進支持計劃,鼓勵成員單位為海外高層次人才設立科學家工作室。
(作者單位: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
編輯:翟慧
審核:孫英利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