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決定》(下稱《決定》)的報告。此次修改新增規定:可以采取限流、關閉出入口、封站、甩站等措施應對客流激增。
《決定》規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單位應當開展控制保護區的日常巡查,發現危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情形時,有權予以制止,要求相關責任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消除妨害,并根據控制保護區監督管理職責立即報告住建、交通、城管、水行政、應急等主管部門。
住建、交通、城管、水行政、應急等主管部門接到有關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行為的報告后,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決定》規定,市住建、交通部門應當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體系,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合屬地車站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單位應當制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決定》規定,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及乘客守則,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加強治安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的指導監督,制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指導運營單位制定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乘客應當接受、配合安全檢查,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蝕性的危險品及其他違禁品進站、乘車。不接受檢查強行進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秩序的,運營單位應當進行勸阻和制止;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決定》規定,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可能造成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合理增加運力。
因客流量激增,可能危及運營安全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采取限流、關閉出入口、封站、甩站、暫停運營等應急措施,封站、暫停運營時應當及時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6月20日,第四代吉利醇氫電動轎車交車儀式在張家口市民廣場舉行,首批36輛醇氫電動轎車正式交付,主要應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據了解,張家口市大力鼓勵出租車經營者自愿更換電動出租車。目前,全市電動出租車保有量達1137輛,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來,張家口市鞏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推進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車和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不斷優化城市綠色出行環境,推動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筆者在張家口市橋西區展覽館公交站看到,一輛輛車牌上印有“F”標識的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從身邊駛過,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目前,全市擁有綠色能源公交車2050輛,占公交車輛總數的90.4%,主城區綠色能源公交車輛占比100%。”張家口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已投運氫燃料電池公交車444輛,位居全國首位。 該市不斷豐富氫能交通應用場景,氫燃料電池重卡已應用于當地煤炭運輸服務以及建筑垃圾倒運領域。目前,該市有氫燃料電池提供動力的物流車725輛、牽引車3輛、倉柵車40輛。“動力系統由本地企業生產制造,具有快速加氫、功率高、續航里程長等優勢。”張家口億華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品牌部負責人李靖介紹,氫燃料電池重卡每加滿一次燃料...